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为履行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的法定职能,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关于“向社会推荐商品和服务”的规定,本着“企业自愿,严格审查,慎重推荐”的原则,在各盟市消费者协会提名,征求自治区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授予部分产品为推荐商品称号。

·2008—2009年度推荐商品
·2007年推荐商品
·2006年推荐商品
·2005-2006年度推荐商品

祥云踏歌而来 奥运圣火激情传递中
国际品牌LV被判定不合格 向中国消费者道歉
中消协召开第四届一次理事会 白立忱担任名誉会长 王众孚担任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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